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深蓝:好评
还好吧,每次都住这,酒店饭菜不错
会员1869:好评
经常住这,商务住宿都不错
linice:好评
这个酒店是我住过的可能服务态度最好的酒店了,住的房间很干净,而且饭也挺好吃的。推荐大家去。晚上在一楼点了菜,很快菜就送到房间了,菜很不错而且还不贵。结账的时候也很快,结完帐后,我在酒店又吃了饭,服务员态度很好,看杯子水没了就给倒上,搞的都不好意思了,吃完饭后还送的门口,酒店真的不错,离大明湖也很近。